深圳税务app,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税务服务渠道。这款app不仅集成了税务查询、申报、缴税等核心功能,还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功能升级,提升了用户体验和服务效率。
1、首先用户需要进入深圳税务app中的【服务】页面下依次点击【办税指南】>>【发票管理】,然后在打开的新页面中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条件和流程
2、然后以个人身份登录应用后,进入页面中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>>【发票使用】
3、然后在打开的新页面中依次点击【发票代开】>>【自然人代开发票申请】
4、然后在打开的二维码页面中使用微信进行扫码完成实名认证
5、接着填写发票代开申请表
6、填写申请表后选择是否打印发票,以及发票邮寄方式,如果不打印则为电子发票,打印邮寄时需要支付相关费用。
【申报条件】
居民个人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填报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》及其他相关资料,办理汇算清缴或者随汇算清缴一并办理纳税申报;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的所得的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:
1、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,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
2、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,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
3、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
4、纳税人申请退税
5、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,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
6、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
【申报相关材料】
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》
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》
《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》
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》
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》
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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